400万监狱警察被送往保外就医的囚犯
20082000年,江苏男子李勇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等7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然后转入浦口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一名叫崔振刚的狱警暗示他可以帮助他保外就医。后来,李勇和他的妻子给了崔振刚400多万元。然而,由于保外就医延迟,李勇的妻子向崔振刚报告。李勇因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勇的妻子高銮因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2月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二审,维持李勇一审判决,高銮判处有期徒刑2年5个月。
20092013年7月,李勇被调入浦口监狱。2013年,李勇及其妻子高銮明知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先后向崔振刚贿赂105万元,要求李勇非法保外就医。其中,2013年3月,崔振刚暗示李勇花了很多钱疏通保外就医的关系,于是李勇要求高銮给崔振刚5万元;2013年5月,李勇主动给崔振刚100万元,请崔振刚帮他做保外就医。
关于这100万元的起源,李勇和崔振刚的说法有所不同。李勇说,这100万元是崔振刚向自己提出的贷款,崔振刚的说法是,李勇主动问自己如何保护外国医疗,让自己找到保护外国医疗的方法,并主动给自己100万元。浦口区法院在一审中接受了崔振刚的声明,认定这100万元是李勇的贿赂。
20132009年9月,崔振刚表示将参加洪泽湖挖沙招标,并向李勇提出借款300万元。李勇同意后,他用崔振刚的手机联系了高銮,让她准备好钱等待他的通知。然而,崔振刚绕过李勇,直接联系了高銮。后来,当高銮参观监督时,李勇得知已经给了300万元。这一次,高銮给了崔一张借条。
高銮举报崔振刚,因为李永的保外就医迟迟不成功,感觉上当受骗。
崔振刚曾承认,2013年2月,他主动告诉李勇,他的四个叔叔在司法部工作,并提议保护他的外部医疗。李勇请他帮忙处理,并打电话给他的妻子高德。对于高德曾经给自己的100万元,崔振刚说,主要用于借给他人归还个人欠款、个人赌博等;他向高德借了300万元,并写了一张借据,他把钱转给了其他人投资房地产。
浦口区法院一审判处李永有期徒刑6年,与之前未执行的刑期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李永和高銮拒绝接受判决,并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贿赂罪的认定和处罚
贿赂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包括经济交流、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数额大、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各种名义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因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未取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贿赂罪处罚。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贿赂犯罪的通知,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的利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的帮助或便利条件。根据本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正当利益不仅是指所获得的利益本身不正当,而且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所获得的不确定利益,也是不正当利益。这里所谓的不确定利益是指需要通过竞争获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利益是否合法取决于程序是否合法。因此,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程序以获得不正当利益。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崔振刚在处理保外就医过程中夸大了处理能力和作用,但他确实积极联系李勇处理保外就医。崔振刚在担任监狱值班警察时,违反监狱规定,私下向李勇发送信件,将个人手机交给李勇进行外部联系,为保外就医事宜的操作提供便利;崔振刚利用管教警察与监狱医院医生联系的便利条件,为了在监狱外的医院出具虚假的高血压三期证明,崔振刚还请朋友帮忙,让朋友向医院医生打招呼。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浦口区法院对李勇的一审判决。李勇犯贿赂罪与前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款1万元;撤销浦口区法院对高銮的一审量刑判决,改判高銮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