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笼沉尸案主犯死刑
20162012年12月13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铁笼沉湖罪犯,因故意杀人、非法拘禁被拘留到刑场执行死刑。犯罪嫌疑人姓胡,温州人。四年前,内蒙古商人张老板在杭州凤起路温德姆酒店被带走。后来,他被非法拘留。几个月后,他去了永嘉和青田山区。最后,他被紧急债权人胡和他的下属扔进了海滩坑水库,被杀。
归根结底,这是一起由巨额债务纠纷引发的恶性杀人案!张老板曾向胡某借措上千万资金,胡某找上门要钱,原本张老板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沟通,却不想对方已露杀意。
沟通失败后,张老板被胡的一群人带离杭州,下落不明,失去了联系。那天晚上,胡打电话给张老板的家人,说他要求5000万赎金来偿还债务,并收钱放人。
张老板的家人接到电话后立即报警,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然而,胡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他一边打电话给张老板的家人,一边搬到温州、永嘉、台州、丽水等地。警方在40天内没有任何宝贵的收获。
胡18岁时在温州做蛇头工作,帮助人们偷渡国外。几年后,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和关系网络。在警方意识到调查后,他逃到泰国,查询无踪。
直到五个月后,警方才知道这个消息,并派警察到泰国。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胡被逮捕并归案。
狡猾的胡,在警察面前,只承认自己拘留了张老板,两个月后就被释放了。至于他为什么下落不明,完全不关自己的事。
在警方的调查下,他们终于吐口水,说2012年9月1日凌晨,在胡的指示下,几个人把张老板放进铁笼子,通过皮卡车运到青田北山大桥。晚上,张老板被扔进丽水青田千峡湖。
为了给胡定罪,警方必须找到张老板的尸体,但千峡湖,库区71平方公里,仅次于千岛湖。2014年12月28日下午,终于在2014年12月28日下午找到了铁笼,通过DNA对比,确定是受害者张某。
打捞尸体的场景令人震惊。经过曲折,我终于在水下83米深处发现了受害者张的尸体。我看到尸体像婴儿一样蜷缩在一个小笼子里,双腿悬空。到目前为止,这位44岁的内蒙古商人已经沉入湖底28个月了。
故意杀人如何处罚
让我们了解故意杀人的基本特征和组成要素。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它是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之一。它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罪,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被杀,无论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准备、未遂、暂停等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调查。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并希望或允许这种结果是故意的。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可避免的或可能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和放任结果的心理态度。它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即知道可能性和不可避免性。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伤害,并允许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他们没有希望和积极的追求,但他们没有阻止或反对。相反,他们放手,放手,放手,同意发生。
犯罪嫌疑人以金钱囚禁内蒙古商人,残忍杀人的行为主观上明显是故意的,客观上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沉入河底。性质恶劣,构成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