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笼沉尸主犯死刑
20162012年12月13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发布的执行死刑命令,核实了铁笼沉湖案中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的第一犯胡方权,并将其押入刑场执行死刑。
这是一个铁笼沉尸案,在浙江轰动了四年多。经过调查和反调查、跨国追捕、100米深水打捞,案件发展复杂,调查过程曲折,堪比影视大片!
20122006年6月10日,由于巨额债务纠纷,内蒙古商人张老板在杭州凤起路温德姆酒店被带走,随后被非法拘留。几个月后,他去了永嘉和青田山区,最终被紧急债权人和他的下属扔进了海滩坑水库,并被杀。铁笼沉尸案的主谋是温州的老板胡。
20152月1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审理此案。法院播放的水下打捞视频令人震惊:在水下83米深处,被害人张的尸体像婴儿一样蜷缩在一个小笼子里,双腿悬空。到目前为止,这位44岁的内蒙古商人已经沉入湖底28个月了。
此时此刻,杭州下城公安局专案组已奋战900多天,实施了全国公安史上最艰难的深水打捞。
案件直接从非法拘留转变为故意杀人。但更大的问题是,活着看人,死去看尸体。但千峡湖,库区面积71平方公里,仅次于千岛湖。经过四次下水和三次打捞,终于在2014年12月28日下午4点发现了笼子。DNA相比之下,确定是受害者张某。尸体于2015年1月5日上午被打捞上岸。(新华网)
首犯已被判刑
20152016年3月16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胡故意杀人,判处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非法拘留,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两项罪行,决定执行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另外两名下属,张两项罪行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刑两年;金两项罪行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2016年12月15日上午,第一犯胡方权终于进入了刑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以金钱、奸淫、报复正义、毁灭罪证、嫁给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杀人;
(2)以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人,如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
(3)杀害与之日夜相处的亲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造成强烈的社会震动,影响不良杀人;
(4)杀人等严重后果,如多人死亡属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