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没有生育能力去南方买孩子
14日,齐鲁晚报A04在河南省山东省警方联合行动后,5岁女孩月月在新县成功获救。记者了解到,幼儿园名为徐楼幼儿园,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毛庄镇。由于靠近106国道,车辆络绎不绝。12日下午,一辆白色汽车停在幼儿园门口。一名男子从车里下来。他假装是孩子父母的朋友,绑架了月月。大约一个小时后,月月的父母来接孩子,发现孩子不见了,于是紧急报警。
太康县警方一路搜查跟踪。13日上午,在新县警方的配合下,女孩终于得救了。随后,犯罪嫌疑人杜某某被带回太康县审讯。记者从当地警方处获悉,杜某某是聊城人,有犯罪记录。目前,他已与妻子离婚。因为他没有生育能力,他有收养孩子的想法。他发现南方一个省有孩子要卖,于是开了1000多公里。因为他认为对方要价高,杜某某开车回来,沿着106国道向北行驶。
据警方介绍,杜确实患有直肠癌,经过之前的治疗有所改善。杜在回来的路上等待犯罪的机会,准备偷一个孩子回去抚养自己,所以开车到徐楼幼儿园门口,每月骗车逃跑。
警方花了13个小时才抓住杜,因为他有一定的反调查能力,并试图避免追查。特别是,他本可以从太康上高速公路,但离得很近,绕道兰花考试上高速公路,故意绕过几个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他5岁的家庭很穷,他的父亲老魏51岁,属于一个老女人。据报道,由于家庭贫困,老魏年轻时没有结婚。直到几年前,他才捡起一个患有精神障碍的流浪妇女回家。目前,他们膝下有两个孩子。
据老魏介绍,他长期以捡垃圾、打零工为生。他里只有月月上学的幼儿园0.5公里。平日,他在太康县郊区捡垃圾,不能照顾自己的妻子留在家里,月月由自己或邻居帮忙接送。
事发当天下午,老魏觉得5点多孩子放学后可以及时赶到幼儿园,所以没有麻烦邻居帮忙。然而,他失去了计算,直到下午6点左右才上幼儿园。
得知月月离开幼儿园的消息,老魏以为邻居沉默帮忙接走了,就去邻居家找。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时间已接近晚上7点,老魏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
绑架儿童罪是什么?
1.犯罪的对象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侵权的对象是不到14岁的男女儿童.
2.客观地说,绑架14岁以下的男女儿童离开家庭或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就是用欺骗、引诱等方法把孩子带走,让他们脱离家庭和监护人.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犯罪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收养,有些可能是为了自己,奴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绑架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离开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绑架儿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本罪。这种犯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其目的主要是收养绑架儿童作为自己的子女;不排除有些是为了使用和奴役;有些是因为他们非常喜欢孩子。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大多数绑架儿童都是没有孩子的人,他们想把绑架儿童收养成自己的孩子。
拐卖儿童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骗、诱导或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行为。所谓的拐卖可以直接对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实施。拐卖的手段有很多种。例如,在欺骗孩子的善意后,拐卖孩子喜欢的食物、最喜欢的玩具、漂亮的衣服和玩耍。犯罪的对象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卖的对象是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杜某没有生育能力,拐卖月月自己抚养,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多次逃避侦查,行为性质恶劣,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