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胡辣汤小心喝了"上瘾"
近日,27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江汉路与人和路交叉口附近销售的3元素胡辣汤和5元肉胡辣汤中检测到罂粟碱。12月7日6时许,郑州市公安局杰云路分局公安管理服务大队一中队民警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
77点左右,警方赶到韩春华胡辣汤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嫌疑人范、韩,根据两人供认,警方在二七区孙八寨中街嫌疑人租房,查获了几个罂粟壳,提取称重328.6克。
据犯罪嫌疑人说,他们买的5斤罂粟壳在胡辣汤里用了4斤多。洁云路分局公安管理服务大队第一中队指导员朱贺表示,警方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范某和韩某是酒店经营者韩春华的妻子和儿子,韩春华仍在逮捕中。根据店内发现的票据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韩春华从周口沈丘老家买的罂粟壳为5斤。
韩春华21岁的儿子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表示,该店9月份开业时天气炎热。他的父亲从沈丘的家乡买了一袋罂粟壳。除了提高味道和香味外,他还将磨粉添加到辣汤中,以防止食物变质。
炎热的食物很容易恶化,这可以防止腹泻。韩说,这家商店煮了一锅胡辣汤,早上可以卖出170多碗,销售只有半锅胡辣汤,为了避免剩下的胡辣汤变质,他们在汤开始时加入了罂粟壳粉。
他说,经过近三个月的经营,胡辣汤的额外喂养方法随着温度的下降而逐渐下降。他和他的家人没有想到在胡辣汤中加入罂粟壳会对食客的身体造成什么伤害。
据韩介绍,根据比例,28斤胡辣汤放200克罂粟壳磨粉,一碗胡辣汤里大概有1.5克胡辣汤。根据这个数字,他们酒店平均每碗胡辣汤都可能含有罂粟壳0.02克多点。“接受讯问时,被抓嫌犯都知道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是违法的。”洁云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一中队相关民警表示,他们在汤中添加罂粟壳,主要是为提味、增香,以招揽更多的客人。
危害公共食品安全罪
食品安全犯罪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韩春华在胡辣汤中加入罂粟壳。罂粟壳作为国家管制的麻醉药物,长期食用容易引起人体依赖和上瘾。其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是否构成有毒有害食品罪,取决于具体情况。有关具体问题,请咨询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