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11·29矿难新进展
哈尔滨,中国新闻社,12月9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9日宣布,七台河市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医院派人到现场,严格调查爆炸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犯罪。到目前为止,已有4人因涉嫌玩忽职守而被检察机关调查。
111月29日21时许,上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名矿工死亡,1名矿工下落不明。该煤矿属于七台河茄子河区管辖的私人煤矿。该矿山是资源整合计划保留的主要矿山。尚未经市、区政府验收,属于非法生产。事件发生后,七台河警方控制了煤矿的所有者、矿长和相关负责人。
四人因玩忽职守罪被查
近日,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茄子河区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刘新生、刘志国、王利波、董喜连等四人立案调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遵守法律法规,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义务,损害国家机关的具体工作,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死亡1人以上,重伤2人以上,重伤1人以上,轻伤3人以上,轻伤5人以上;
2、10人以上严重中毒;
3、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
4、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5、虽然不符合3、4两金额标准,但3、4个直接经济损失总额超过20万元,或直接经济损失总额不足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总额超过100万元;
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徇私舞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