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网购"种子"种植100多株大麻
记者7日从广东省肇庆市公安局获悉,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禁毒大队最近逮捕了涉毒嫌疑人梅,当场缴获了110株毒品原植物大麻,种植了大量大麻工具。
11月初,禁毒大队掌握了一条涉毒线索。一名名叫肥仔的男子涉嫌在端州区木岗街某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大麻,种植数量大,种植地点也很隐蔽。经进一步调查,警方获悉肥仔的真实姓名为梅,在端州区郊区村租了一间相当隐蔽的出租屋种植大麻,并了解了其生活规律、种植大麻的烹饪规律和落脚点。
6凌晨0点左右,警方收网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梅,并在出租屋缴获110株毒品原植物大麻,种植了大量大麻工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梅某对其通过网络购买大麻种子、种植工具等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大麻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非法种植罂粟、大麻、古柯树等毒品原植物,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种植,或者抗拒根除的行为。向知道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出售大量毒品原植物种子的,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罚。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当注意与制造毒品罪的区别。前者是指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后者是指加工、细化和制造毒品原植物的行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大,以原材料制造毒品的,以制造毒品罪从重处罚。
刑法有关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强制根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500多株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再种植;
(三)抗拒根除。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亲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并犯本节规定的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