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留学生性侵犯嫌疑犯网上网
近日,德国性侵女留学生嫌疑人被捕,警方尚未披露嫌疑人具体信息。据悉,犯罪嫌疑人涉及两起案件,刚被捕时拒绝承认犯罪,但DNA比对结果"99.9%能肯定这个人是作案者。
据德国之声12月6日报道,周二(6日)中午,德国波鸿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11月中旬中国女学生强奸案嫌疑人信息。警方还透露,8月初,嫌疑人犯下的另一起强奸案也是中国学生。嫌疑人5日被捕,是伊拉克难民。
在新闻发布会上,波鸿警方介绍称,第一起案件发生在今年8月6日,一名21岁的中国女留学生在波鸿大学附近遭到强奸。事发时正处白天,天气晴好,受害者被拖入街道边的树林内约15米处被强奸。受害者除了遭到数次性侵犯外,头部、颈部也遭到了"严重的暴力"。(来源:中国网)
能否适用中国刑法
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最低刑期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依照犯罪地点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外违反中国刑法的行为,规定适用中国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和中国公民的合法利益。虽然这种行为发生在国外,由外国人行为,但其犯罪目的或对象直接损害了我国和公民的国家利益,有必要利用刑法来惩罚这种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外国人有下列三个条件的,适用中国刑法:
首先,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犯罪,如果犯罪对象直接危害中国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或直接侵犯中国公民的个人权利和财产权利。外国人犯罪不侵犯中国及其公民利益的,不适用中国刑法。
第二,刑法规定的最低法定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刑法规定,最低法定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为严重犯罪。最低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节较轻,即使对我国国家和公民犯罪,也不适用我国刑法。
第三,根据犯罪地点的法律,也必须构成犯罪,并应当给予刑事处罚。不同国家的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不同的。对于外国人来说,他们首先受到自己法律的约束,遵守自己的法律。根据自己的法律不构成犯罪的,不得受到刑事处罚。虽然符合前两个条件,但中国刑法不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