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站惊现婴儿尸体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4日上午6点左右,在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南路附近,在第二垃圾压缩站发现了一具婴儿尸体。南沙警方随后证实该男已死亡……
下午13点左右,殡仪馆的车带走了尸体。工作人员说,垃圾车据说是从官坦村开来的,婴儿可能会被丢弃。
据警方称,昨天早上6点30分左右,南沙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妇女在家分娩后不知道婴儿要去哪里。
经初步调查,来自湛江的18岁女子马在东涌镇官涌二街的一所出租屋生下了一名男婴。然后,她和男友杨(18岁)一起,把男婴放在纸箱里,用塑料袋包起来,放弃在出租屋楼下的垃圾桶里。警方在东涌镇第二垃圾压缩站发现了一名被遗弃的男婴,医务人员证实该男婴已死亡。
目前,马和杨已被警方控制,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8父母是否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对老年人、年轻人、疾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义务支持、拒绝支持、情节恶劣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必须监督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因此,遗弃婴幼儿首先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老年人、年轻人、疾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义务支持他们。情节恶劣的,可以犯遗弃罪。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犯罪嫌疑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