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运钞车被杀的男家属不同意过度防卫
今天下午,东莞市公安局公布了10月27日黄某砸运钞车事件的细节,通知称,在黄某第一次砸运钞车之前,双方的行驶路线没有交叉口,排除了运钞车与黄某的碰撞和摩擦。警方认定,涉案押运人梁某在12月1日结束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记者联系了江西省上饶市死者父亲黄西庆。他说,他还没有收到东莞警方的通知。我还不知道,也没有人通知我们。他对警方的声明感到震惊。这是不可能的,很多当地人了这么多人,还有运钞车的记录。他完全不同意有社交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我们将去东莞向他们上诉。
黄清说,他也不同意通知梁某因过度防卫而死亡。这是我儿子故意砸他的车。
据死者父亲介绍,如果死者真的被运钞车之前的行为激怒,对运钞车和押运安全造成攻击,运钞车对事件负责吗?是否构成挑衅防御?
什么是挑拨防卫?
挑拨防御,又称防御挑拨,是指故意引诱对方进行非法侵权,借此机会对非法侵权人造成伤害的行为。在防御挑拨中,存在一定的非法侵权行为,挑拨人也实施了非法侵权行为,使防御挑拨的外观似乎是合法的防御,但防御挑拨与合法防御有根本的区别。
防卫挑拨是故意诱发非法侵权的犯罪意图,主观上对方的犯罪意图,而不是防卫意图,因此不能建立正当防卫,而是故意违法犯罪行为。识别防卫挑拨的关键是查明客观预谋、挑逗和诱惑是否存在,同时更加注重查明行为目的的主观内容。在防卫挑拨的情况下,双方都不属于防卫
结合本案,没有证据证明运钞车与死者发生了划痕,即使发生了划痕,运钞车司机也不应被认定为防卫挑衅,因为运钞车司机主观上没有故意引诱对方进行非法侵权,并借此机会伤害非法侵权人。在刑事案件中,各种情节、证据及其逻辑关系复杂。你需要专业律师来澄清你的线索,争取公平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