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还没到就刷了5万。
最近,一名男子的信用卡没有得到5万张,只是因为一条短信。警方介绍,嫌疑人根据信封中受害者的电话号码联系他,设置受害者的基本信息到建材城受害者的商店。在该女子通过谈判业务获得受害者的信任后,她找到了借口借用受害者的手机通过短信打开信用卡,并在离开前删除了短信证据。嫌疑人随后偷了信用卡购买电子产品,然后卖掉了现金。
刑满释放后,该女子侯某在建材城前台窃取了多张银行寄来的信用卡。她通过登记信中的信息联系了信用卡所有者获取详细信息。后来,侯假装购买建筑材料,等待机会用卡所有者的手机激活信用卡,然后实施盗窃刷。昨天,记者从朝阳警方获悉,这一系列信用卡诈骗案已解决,两名嫌疑人被逮捕。初步核实案件19起,涉案金额50多万元。
小赵是建材城家具部的销售人员。一个月前,他在一家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出乎意料的是,小赵等待的不是银行寄来的信用卡,而是透支了5万多元的短信。困惑的小赵通过银行查询得知,他的信用卡几天前被激活,当天在一家通信设备商店买了几部苹果手机。小赵立即报警了。
记者从朝阳警方了解到,自8月以来,18家商店发生了许多类似的信用卡盗窃案件,警方成立了一个工作组进行调查。由于信用卡必须用卡主人自己的手机激活才能使用,警方发现了主人小赵,问是否有陌生人借了他的手机。
小赵回忆说,几天前确实有人借了他的手机。那天,一位女顾客来到他的商店,想订购一批总价相当高的家具。小赵看到女顾客的询问非常清爽,人们也非常热情,所以店里和女顾客聊了一个小时。与此同时,女顾客说她的手机没电了,想借小赵的手机给她的爱人发短信。小赵没有想太多,所以他把手机借给了女顾客,女顾客在小赵面前发了一条短信,很快就把手机还给了小赵。后来,小赵发现手机上的女客户发送的短信已经被删除了。
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处罚
信用卡欺诈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骗取大量财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构成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只能主观上由故意构成,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行为人真的没有故意欺诈的,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取得财产,也不能以犯罪处罚。知道是伪造、无效的信用卡,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不能作为犯罪处罚。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不仅侵犯了国家相关的金融票据管理制度,而且侵犯了信用卡管理制度,也损害了银行和信用卡相关人员的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更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他人信用卡,或者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欺诈公私财产,数额较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信用卡;(2)使用无效信用卡;(3)使用他人信用卡;(4)恶意透支。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返还的行为。
女子假借接别人电话的机会,激活别人信用卡,并使用,其行为属于冒用信用卡的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应受到相应的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