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运尸,陕西配阴婚
中国甘肃网络新闻,今年4月13日,陕西省吴起县交警在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车内隐藏着一具女尸,司机看起来慌乱,回答了非问题。值班交警判断可能涉及刑事案件,因此被拘留进行进一步调查。随后,吴起县公安局刑事调查旅警方立案调查,成功破获杀人和尸体销售案件。经调查,今年4月,嫌疑人马、杨、安先后使用注射药物到庆县、镇原县两名妇女死亡到陕西榆林结婚,运送另一名受害者安路过陕西省吴起县被交警查获。主要嫌疑人马是宁县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三名嫌疑人移交宁县警方。
买卖尸体非法杀人更是犯罪
事实上,近年来因阴婚坏习惯而发生的恶性案件在西北地区并不少见。据《山西晚报》2013年7月26日报道,2005年3月28日,西安市西乡县人杨金玉从坟墓中偷走人体尸骨,卖给山西阴婚,被公安人员查获;2007年,河北省邯郸市南庄村农民宋天堂连杀6人卖尸阴婚;2008年,河南省伊川县两名农民在利益驱动下偷尸体阴婚;2011年5月22日,延安市王海荣故意杀人,将尸体卖给延安市宝塔区甘谷驿镇死去的儿子阴婚。
报告称,许多意外聚集的荒谬解释了中国农村进步的另一面。随着《纽约时报》的进步,阴婚姻的古老坏习惯并没有减少。相反,由于经济发展和利益驱动,专业人士和黑色利益链已经出现。
但买卖尸体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自2006年8月1日起,《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严禁买卖尸体,严禁使用尸体进行商业活动。第九条规定:除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尸体捐赠;接受尸体的单位负责葬礼的最终处理。
拐卖和杀害妇女是非常邪恶的,以买卖尸体和阴婚谋取非法利益。在拐卖过程中,行为人故意杀害或者严重伤害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应当以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严重伤害)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并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
(五)以暴力、胁迫、麻醉为目的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窃婴幼儿;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出国。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拐卖、绑架、收购、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三名犯罪嫌疑人杀害妇女,贩卖尸体罪恶劣,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