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留在亲戚家,侵犯9岁女孩
40岁以上的阿武是界首市某村的农民,不认字。几年前,他因盗窃被界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几年。
出乎意料的是,阿武出狱后不仅不想悔改,还做出了更荒谬的举动。
去年年底的一天,他去了首城区的一个亲戚家,晚上被亲戚留住了。
正是这种保留让这位亲戚后悔。原来亲戚家有个9岁的女孩,一个人睡在自己的房间里。第二天凌晨,喝酒的阿武偷偷溜进小菲的房间,强行和熟睡的小菲发生性关系。
随后发现小菲醒了,阿武赶紧穿上衣服逃离现场。
小飞的家人及时报警,世界首席警方进行了调查。经法医鉴定,从案发现场床单和受害人体内提取的可疑斑点是阿武留下的精细斑点。一周后,知道自己无法逃脱的阿武向公安机关自首。
最近,界首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在审判过程中,阿武和辩护人对检察官指控的指控没有异议。辩护人认为,阿武是一种酒后犯罪,没有使用暴力,没有对受害者造成其他损害,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
对此,小菲的家人和检察官都不同意,认为这不是减轻处罚的理由。(来源:颍州晚报)
强奸罪被判入狱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武奸淫不满14岁的女孩构成强奸罪;阿武刑满出狱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他是一个累犯,应该从重处罚;同时,小飞还不到12岁,对他的身心伤害很大,应该从重处罚阿武。最后,法院一审判处阿武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1] 或故意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
刑法规定: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下列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
(五)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犯罪嫌疑人阿武强奸了14岁以下的幼女,情节恶劣,应当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