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撞上了早餐店
28上午6点多,嘉善县四季江南社区北门的江南快餐店,四五位客人正在吃早餐。突然,一辆车疯了,冲了进来。玻璃门立刻坏了,店里正在吃早餐的人都吓了一跳。女司机撞上了早餐店,油门刹车吓坏了所有人。开车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司机,她很害怕,立即打电话给她的丈夫。
现场一片狼藉,小吃店的一扇玻璃门被打碎,旁边的柱子被打碎,出现裂缝。原本放在小吃店前面的摇车被撞得看不见原来的样子。巨大的冲击使碎玻璃弹无处不在。两名中学生坐在玻璃门附近。突然,他们躲不开,受了不同程度的伤。
受伤学生的父母赵女士说:一个孩子头上缝了两针,另一个是我儿子。幸运的是,他的手有点肿。我没想到早餐会发生事故。幸运的是,这辆车没有直接撞到任何人。 车主的丈夫姜先生说,他的妻子可能会把油门当作刹车。前面碰巧有一辆车。为了避开对方,他冲进了商店。
昨天,快餐店老板盛先生让人们修理玻璃门和受损的柱子。天气太冷了,门坏了,肯定会影响生意。 盛先生说,女司机只给了他380元,其他损失让他找一家保险公司,这种态度你说愤怒我的商店无缘无故被撞了,商店门也会影响生意,保险公司只会赔偿维修费用,她给了380元,真的太多了。 记者了解到,这名女司机已经驾驶了两年。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女司机撞上了早餐店,油门刹车吓坏了公众。
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事故犯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重大交通事故、重伤、死亡或者重大损失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交通事故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过失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犯罪的建立都必须具备犯罪对象、犯罪客观、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四个要素。因此,我们仍然使用犯罪组成的四个要素来阐述交通事故犯罪的特点。即交通事故是否构成交通事故犯罪,其唯一的判断标准是犯罪的组成。
交通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构成16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体不能理解为上述交通部门工作的所有人员,也不能理解为只指火车、汽车、电车、船舶、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驶员,而应理解为所有直接从事交通业务、确保交通运输的人员和非交通人员。非交通人员违反规章制度,非司机违反规章制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指出,在盗窃车辆中死亡、伤害他人或者损坏车辆,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按照交通事故罪和其他犯罪解释,非交通人员构成交通事故罪,不以交通事故为要素。
交通事故犯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人可能知道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等,但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预见疏忽,无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可以避免轻信,造成严重后果。交通事故犯罪的客观方面是在交通活动中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犯交通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少数判处15年)。重大事故是指以下情况:(1指以下情况:(1)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对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2)死亡三人以上,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3)直接损失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全部或主要责任,无法赔偿3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