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满意带狗上班被雇主骂
据台湾省《联合报》报道,新北市林姓男子对带狗上班不满,被张姓雇主骂。凌晨喝完酒,他在张的住处外面洒了汽油,放火烧毁了摩托车和雨棚。当时房子里有六口之家。幸运的是,消防队员赶到现场扑灭火灾,未酿造人员伤亡。
48林姓男子平时打零工维生。有一天,他把狗带到工地上班,这引起了张姓男子的痛骂。林姓男子怀恨在心。8月,他邀请张姓男子喝酒,并被拒绝。24日凌晨1点左右,他花了102元(新台币,下同)在基隆内加油站买了大约4升汽油,放了两个大塑料瓶。
酒后纵火烧车被判刑
他把汽油骑到位于瑞芳区的张姓男子的住处,把汽油洒在他家的外墙上,点燃并引起火灾。他试图让张姓男子和他的家人死在火窟里,最后烧毁了一辆摩托车、雨棚和外墙瓷砖。犯罪后,他乘出租车逃往淡水。
张姓男子有父母和两个上小学的孩子,共6人。幸运的是,火势迅速扑灭,没有造成重大灾难。法院根据公共危险罪判处5年监禁。(来源:中国新闻网)
普及法律知识
上述案件发生在中国台湾省,我们知道台湾省有自己的法律制度。那么中国大陆将如何定罪处罚呢?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种一般犯罪,侵犯公共安全的对象,客观表现为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人身权利杀人、伤害、贪污、盗窃,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造成不明大多数人伤亡或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风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难以预测。
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舶、航空器的,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舶、航空器倾覆、破坏危险,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如果案件发生在大陆,应以上诉法为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