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强奸幼女的合法草案太离谱了
据《东方头条新闻》报道,土耳其最近在土耳其引起了巨大争议。该法案的具体内容是,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男性可以通过与受害者结婚被判无罪。
批评者表示,该法律草案正在纵容性犯罪和性侵犯儿童。然而,据德国媒体报道,安卡拉于11月22日宣布撤回该法案。
联合国机构呼吁政府不要批准这项法案,称它将损害土耳其的打击性虐待和童婚能力。
德国权威媒体德国电视台(ARD)土耳其政府总理耶尔德勒姆说,政府已经撤回了法律草案,并正在修订草案。
二、我国强奸幼女合法否
在中国,通奸儿童是指行为人与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司法解释,该指控已被纳入强奸罪。
显然,在我国强奸幼女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量刑情节:
(一)有奸淫幼女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这里所谓的恶劣情节,是指通奸幼女的残酷手段;通奸幼女导致受害者自杀、精神障碍等。
2、多人奸淫幼女
指奸淫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奸淫幼女总共二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幼女
这里所谓的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购物中心、公园、电影院、展览、运动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公开通奸幼女,一般是指两人以上在场时公开通奸幼女的行为。
4、二人以上轮奸
所谓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男人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同时轮流强奸同一个女孩的行为。轮奸是强奸幼女罪中的一种严重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犯罪。轮奸幼女的,以强奸幼女罪定罪量刑。
5、严重后果的
造成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受害者。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真的不知道对方是14岁以下的年轻女性,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明显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司法解释已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