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砖劫案零安全
据《东方头条新闻》报道,据香港警方报道,受害者姓王,受雇几个月,负责运送金条。昨天上午9点左右,王姓男子将258根总价值7000多万港元的金条运送到粉岭安全街30号附近的黄金工厂。开车到上述地址后,他卸下3袋81条金条,总价值约2268万港元,准备运送到一辆手推车上。这时,三名戴着蒙面的劫匪突然乘坐一辆金色丰田私家车来到他面前。下车后,他拿出牛肉刀恐吓车主,并喷上胡椒粉。
随后,三名劫匪迅速抢走了手推车,准备逃跑,但其中一人被刀威胁,然后三名强盗乘坐白色丰田车逃离了现场。据警方称,强盗的犯罪技能非常熟练,整个犯罪过程只持续了10多秒,有一辆车回答,我相信这是一次有组织的抢劫。
该案已移交新界北总区重案组跟进,正在通缉5名犯罪嫌疑人和2辆涉案车辆。幸运的是,被抢车辆中有6袋金条,价值超过5000万港元。
只有士兵和警察才能配枪吗?
很多人认为只有军队、警察、民兵等群体才能持枪。事实并非如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除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负责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官、海关缉私人员外,国家重要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需使用枪支的,也可配备公务枪支。
除公务用枪外,还有一些特殊人群可以配备民用枪支:
(1)经省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的单位和经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商业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枪支;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配置猎枪;
(三)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配备猎枪、麻醉注射枪。
但需要注意的是,配备枪支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批程序。配备公务枪支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审批,配备公务枪支时,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
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的单位应当配置射击枪支,经国务院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营业射击场配置射击枪支,经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配置射击枪支时,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民用枪支支持证书。
狩猎场配备猎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颁发民用枪支配置证书。
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狩猎证明或者特许狩猎证明和营业执照;猎人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狩猎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牧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个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