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放学路上被杀】2010月16日晚,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该县一名初中女孩在放学回家途中在山林中死亡的嫌疑人被捕。
1016日23时许,镇雄县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在县西环路泥鼾沟段山林中发现一名女性死者。警方立即开展了现场调查、走访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于17日立即对刑事案件进行了调查10·16专案组,全力开展各项工作。
镇雄县公安局通报,10.16案发后,镇雄县公安局组织专案组民警昼夜奋战一个月,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邓某华,并在镇雄县五德镇一石厂逮捕。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邓某华,男,汉族,47岁,住在镇雄县塘房镇。2016年10月16日22时许,邓某华在镇雄县西环路泥鼾沟路段胁迫任某某到树林强奸并死亡。(来源:中国新闻网)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华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是一种非法和犯罪行为,使自己快乐。当受害人因酒精、药物或宗教影响而不能拒绝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幼女的,以强奸罪定罪,从重处罚。法律列出了强奸妇女和强奸幼女情节严重的五种情
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2、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
4、两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名以上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或者强奸同一妇女或者幼儿的行为;
5、造成严重伤害、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严重伤害、死亡,是指强奸妇女、强奸幼女造成严重伤害、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人性器官。强奸妇女、强奸幼女的,只要有上述五种情节之一,就应当依法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