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承德灭门案告破
111月2日晚,承德县水岸新园社区发生了一起惨烈杀人案。张卫红、李彦祥和他6岁的孩子都被杀了。在张身上发现了60多个刀口,孩子的一根手指被切断了几节。
在调查现场时,警方发现商店丢失了几百元现金和20包香烟;凶手在现场忘记了一副眼镜。另一个细节是房间里所有的灯都关上了,一些房间里的灯泡都被摘下来了。谋杀案发生时,一位顾客去商店购物,发现天黑了。有人告诉顾客停电,明天再来。
111月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父母的陪同下投案,当地一名初三学生。
二、16岁凶手承担完全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
1、16岁以上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2、14岁以下、16岁以下、故意杀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中毒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相对刑事责任年龄。14-16岁的人不犯上述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14岁以下的人,无论实施什么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承担刑事责任,即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犯罪年龄按公历年、月、日计算。一岁生日过后,从第二天开始,已满一岁。
因此,一名16岁的凶手必须对其残忍的杀人行为承担全部刑事责任,但他的自首情节和年龄可以在量刑时考虑,也可以减少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