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人质案发生在天津一超市
环球网讯,11月14日19时20分许,天津北辰区普东街一烟酒超市内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件。天津市公安局通报,11月14日19时20分许,天津北辰区普东街一烟酒超市内发生一起劫持人质案件。接报警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属地分局、特警、刑警、交警等警力赶到现场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即与歹徒进行谈判,舒缓其情绪,防止出现过激行为伤害人质,同时封锁现场疏散群众。为确保人质安全,民警与歹徒谈判、处置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对于大家的配合,公安机关深表感谢。11月15日1时15分许,平安天津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天津警方成功处置发生在北辰区普东街一烟酒超市内的劫持人质案件,当场将歹徒擒获,被劫持人质被成功解救,现场无人员伤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如何定罪人质
劫持和反劫持人质事件时有发生。如果你不注意救援人质,人质的生命可能会在瞬间消失。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是不合理的。劫持人质确实对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有害。只有给予劫持者一定的处罚,才能显示法律意义。那么,如何定罪劫持人质呢?
法律界有两种观点:有些人认为应该被定性为非法拘留,非法拘留罪是指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留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的身体自由权,是指不受非法干预的人格权,即在法律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身体行动的自由权。然而,大多数人质劫持者使用可能导致人质死亡或严重伤害的方法,如将刀架在人质颈部,将人质带到高处,驾驶天然气威胁与人质结束,而不仅仅是限制人质自由的行为。人质劫持不应被定性为非法拘留罪。
也有人认为,绑架人质应该被定性为绑架。绑架罪是指利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勒索财产或者其他目的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行为,主观上威胁人质,不敢挣扎或者逃跑,让旁观者和警察相信他会随时杀人。客观来说,劫持者对人质采取了可能导致其死亡的危险行为。即使他只是想造势而不想杀人或伤害人质,这种危险的威胁行为本身也符合绑架罪中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要求,侵犯了不特定人的公民人身权利。绑架人质绑架罪更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