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黎平被判处死刑】11月11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前副主席赵黎平故意杀人、贿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经审理,2015年3月20日,被告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持枪杀害了受害者李。2008年至2010年,赵黎平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部主任的职务,为他人谋取企业经营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利益,非法收受2 368万元。公安机关在调查杀人现场时,查获了赵黎平藏匿的转轮手枪、64型手枪和49发子弹;他还在赵黎平的办公室里查获了91枚非法储存的雷管。
【涉嫌多种犯罪】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赵黎平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贿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和非法储存爆炸物。赵黎平故意杀人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其恶劣,犯罪极其严重,拒绝认罪的,应当依法严厉处罚。依法对其犯下的几项罪行进行并罚。
被告赵丽平故意杀人,判处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贿赂,判处15年监禁,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判处5年监禁;非法储存爆炸物,判处3年监禁,决定执行死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根据赵黎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