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破获6.6亿走私案
据澎湃新闻报道,11月10日从杭州海关获悉,经过一年多的调查,该关破获了一起案件价值6.61亿元的成品油走私案,打掉了6个海上成品油走私团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52008年8月,杭州海关下属的温州海关缉私分局接到举报,称油罐车经常在温州瑞安的许多私人小码头夜间进出,似乎正在卸载成品油。
经调查,海关缉私警察发现了利用瑞安海岸线曲折、小码头位置隐藏走私成品油的走私路线,以及以黄、周、王为首的三个走私成品油团伙。2016年3月,在杭州海关的指挥下,逮捕了21名嫌疑人。
在审判过程中,王引起了工作组的注意。他声称自己是黄走私集团中的一名小工人,但拒绝配合审判。工作组觉得他的身份不像他说的那么简单,所以他从外面收集证据,发现王经常与冯兄弟和华姐妹联系,并建立了一个特殊的小组进行走私。此外,黄团伙的许多其他成员表示,他们已经把石油卖给了王。王很可能不是一个小工人,而是和别人一起走私。
根据这一线索,工作组成员发现了另外三个走私成品油团伙。到7月,共有6个走私团伙被摧毁,46名嫌疑人被逮捕。
如何确定走私罪的量刑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以各种方式运输违禁品进出口或者逃避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罪包括走私武器、弹药、走私文物、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货物、走私淫秽物品等。法律规定,走私应缴税款达到5万元的,构成本罪,不符合本金额标准的,属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
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一般走私行为:
(1)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逃税罚款。
(2)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逃避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