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借村民身份证贪污百万
叶县是河南省重点扶贫开发的农业县。有11个贫困乡镇和120个贫困村。也是全国村级互助资金扶贫试点县。耕地面积117万亩,是河南省粮食核心生产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县检察院预防科科长范华平,当她进入村里进行预防调查时,她听到村民们谈到村干部借村民身份证支付10元。回到农村后,范华平立即向检察长李振刚报告了情况。李振刚安排医院反腐败局局长王云晓派人秘密调查。为了不揭露风声,反腐败局调查员葛建强询问了县农业合作社的相关注册信息和银行账户交易细节。他发现,十多家农业合作社收到了来自省级保险公司的资金,金额从8万元到20万元不等。原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农业合作社与村干部勾结,采取预支保费的手段,提取国家四级财政补贴资金。
不要把身份证借给别人
检察官还发现,农业领域基层干部权力相对集中,农村一人多职现象非常普遍,农业保险相关申报、损失、分配大部分权力掌握在农村干部手中,村不开放、不透明,农业保险实施涉及农业、金融、民政等部门,但部门缺乏统一的经营机制,过程监督不够,力度不强,政府监督容易形式化,阻碍农业保险的正常运行。检察官建议有关农业部门加强信息披露,定期组织专人到农村和村民面对面回答问题,进一步深化农村事务披露,让农民熟悉农业政策,积极选择合适的扶贫方式,同时加强农村干部诚信意识,确保农业资金运行各环节都有监督制度,使农业政策实施。
每个人的身份证都是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是代表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只能自己使用。可是近年来使用他人身份证的犯罪事件时有发生,殊不知出借身份证与使用他人身份证都是违法行为。
《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十七条冒用他人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拘留十日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身份证借给他人,你需要对他人使用造成的法律后果负责。您将身份证交给他人处理相关事宜,可以认定为委托代理,其他个人、组织、单位造成的后果由您承担。如果身份证借给他人,造成他人和国家财产损失,我也需要承担责任。村干部借村民身份证贪图200万元,村民真的不值得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