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把孩子拖到街上
据南方网报道,11月6日上午,福州发布了一段视频:一名六七岁的男孩在街上被一名陌生女子带走。记者了解到这件事是真的。男孩的家人也说他们带走了他们孩子的女人一点也不认识。事件发生后,晋安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及时介入。记者警方方了男孩哭着喊道:你不是我妈妈,为什么要抱我?
女人把孩子从小巷里拉出来,小男孩一直在挣扎。昨天下午3点27分左右,一名7岁男孩被一名年轻女子从数百米外的社区拖到十字路口。目击者朱先生说,这个男孩一直在挣扎和哭泣,喊道:你不是我的母亲。你为什么要抱着我?奥迪女司机站出来和女人争夺男孩。年轻女子和男孩不断拉扯,这也引起了周围市民的注意。一位驾驶奥迪汽车的女司机首先做出了反应,觉得情况不对,于是停了下来。朱先生说,奥迪女司机下车后,问那个女人:你是孩子的母亲吗?但那个女人没有回应,而那个男孩回答说:她不是我的母亲。。奥迪女司机立即站出来和那个女人争夺男孩,但她没有对方那么强壮。这时,路边温记永泰洋葱蛋糕店的老板看到了,也站出来责骂年轻女子放手,阻止她离开。
葱饼店老板大一的儿子直接把年轻女子推开,把男孩从他手里带走。据了解,19岁的父子温步贡是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大一新生。
朱先生说,观众报警后,年轻女子一直保持沉默。几分钟后,晋安区远洋派出所民警赶到派出所调查。
如何处理精神病人违法行为?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和醉酒者的刑事责任精神病人不能识别或者控制其行为,经法律程序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格照顾和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未完全丧失识别或者控制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