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检察院调查扎克伯格
据搜狐新闻报道,慕尼黑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表示,由于涉嫌煽动和协助他人发表仇恨和煽动性文字,慕尼黑检察院决定对扎克伯格和其他脸谱进行处理(Facebook)高管们进行了调查。脸谱首席运营官桑德伯格、欧洲公共政策总监艾伦和德国公共政策总监克希斯佩尔都被列入调查名单。
9月,来自德国维尔茨堡的律师向慕尼黑检察院发起了这一指控,包括容忍煽动暴力、谋杀和否认大屠杀的言论。为此,律师列出了438篇脸书帖子——他们都涉及上述起诉,但在过去一年中没有被删除。他要求当局强迫脸书高管遵守德国禁止发表仇恨言论的法律,并从其网站上删除宣传暴力和种族主义的帖子。
据了解,德国政府已经对脸书不满意了。脸书此前曾表示,他们禁止仇恨和煽动性内容,并每天删除这些文本。然而,德国政府部门的调查显示,在大量难民涌入欧洲期间,脸书没有包括宣传种族主义和威胁性语言在内的许多帖子,一些色情内容也没有被删除。
德国媒体表示,德国政府对互联网的敏感内容一直处于要求删除的水平。9月,德国司法部长马斯还会见了脸书高管和欧盟官员,要求脸书删除非法帖子内容。如果被判败诉,脸书将来必须删除非法内容,否则扎克伯格和其他人将依法受到惩罚。
我国互联网信息监管
作为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在互联网上宣传暴力和种族主义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稳定。因此,2000年,中国颁布并实施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包含以下内容的信息不得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制作、复制、发布或传播: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和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谋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包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网站如果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同时,本办法规定,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网络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通知企业登记机关;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互联网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而且对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根据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实施必要的管理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如果管理不善,允许其自由发展,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色情、网络欺诈等违法犯罪将泛滥。因此,网络监管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识。政府应从战略、制度、机制、技术等方面介入互联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