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相亲被下药,涉嫌强奸被拘留
2016年11月6日,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江苏一男子在相亲过程中给同龄人下药,并带她去酒店试图性侵。
监控录像显示,女孩在座位上拿起饮料,不假思索地喝了下去。15分钟后,女孩似乎有点头晕。他们去酒店开了一个房间。事后,受害者向警察局报案。
警方表示,该男子涉嫌强奸,已依法处理。
以案说法: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 (又称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强迫受害者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的行为。在几乎所有国家,强奸都是犯罪行为。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迫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是一种非法和犯罪行为,使自己快乐。当被害人因酒精、药物或宗教影响而不能拒绝性行为时,与其发生性行为也被视为强奸。
我国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
(五)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