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酒后炫耀,十年前杀人还活着
据参考新闻报道,负责此案的杨警官表示,今年4月,沙田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其在湖南省慈利县的一位朋友朱在酒后声称,2006年,朱和其他人在东莞沙田杀死了一名路人。到目前为止,警方还没有解决此案。因此,他和另一名嫌疑人董仍然过着舒适的生活。
沙田公安局获得这一线索后,非常重视,立即派出有能力的警察成立工作组,对这一线索进行调查和核实。经过五个月的调查,工作组的警察终于确定了犯罪事实和嫌疑人的趋势。随后,工作组的警察迅速赶到湖南省慈利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于今年10月11日成功逮捕了嫌疑人朱。另一名嫌疑人董在公安机关强大的逮捕攻势下,当晚也向公安机关自首。
至此,沉默10多年的命案终于告破。
起诉刑事案件的时效性
一、诉讼时效
刑事案件的起诉期限,即起诉时效,一般根据犯罪分子判处的最高刑罚确定,起诉时效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期限后不再起诉:
(一)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五年后;
(二)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十年后有期徒刑;
(三)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十五年后;
(四)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起诉的,应当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同时,本法还规定了两种不受起诉期限限制的情况:
(一)人立案侦查或者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二)被害人在起诉期限内提出起诉的,应当立案不立案的。
二、诉讼时效中断
《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起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持续或者继续的,自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在起诉期限内犯罪的,自犯罪之日起计算前罪起诉期限。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在不同的阶段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律师越早干预案件,就能更好地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尽快为嫌疑人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