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后,河南农民被判真凶
澎湃新闻报道,1992年,张玉玺卷入邻里斗殴纠纷,对方一人死亡,随后被捕。五年后,夏邑县法院认定他和表弟等人将受害人棍棒打死,并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1年。张玉玺拒绝接受上诉,案件被送回重审。就在半个月前的1997年10月12日,潜逃浙江海宁近五年的张胜利和张叶被夏邑县公安局拘留。2000年4月20日,他们被逮捕。2001年6月7日,夏邑县检察院对张胜利和张叶提起公诉。检方指控,在上述斗殴中,张胜利用木棍猛击张超明头部,导致张超明立即摔倒在地,抢救后死亡。张叶用木棍打伤张公社头部,法医鉴定为轻伤。他们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伤害罪。随后,被拘留了9年的张玉玺被保释等待审判。然而,张玉玺被保释等待审判。2015年后,他带着妻儿回到海南工地打工。
国家赔偿申请被推迟
1996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和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释候审不得超过12个月,在保释候审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
20162016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实施,将七种疑似犯罪从挂情形认定为刑事赔偿中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一年以上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撤销案件的情形,显然 疑似犯罪从挂案件的受害者有权获得国家赔偿。随后,河南高炎龙、山东杜勇等被疑似犯罪从挂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新闻报道陆续报道。张玉玺觉得自己的经历和高炎龙等人很像,都是被取保候审后,案件多年没有进展。于是张玉玺向夏邑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并提出了136万多元的赔偿请求。根据夏邑县法院出具的诉讼材料清单,2016年6月17日,夏邑县法院收到了张玉玺的国家赔偿申请和证据材料。11月2日,他仍然没有向夏邑县法院提出赔偿申请。需要联系主管法官。此外,他还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案子在15年内没有取得进展。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夏邑县法院涉嫌违反张玉玺国家赔偿申请案的法律规定。
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定罪,量刑,宣判,代表的是国家公权力,每一步都应严格谨慎,细致认真,然而夏邑县法院却在审理、定罪、重审及赔偿环节屡屡出错,实在令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