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记者深夜被喷辣椒水 克隆出租车钱包抢劫
女记者被曝深夜打车被抢,被辱骂喷辣椒水。情况如何?据《成都商报》报道,10月30日晚,成都交通广播女记者在深夜接受采访后,乘出租车回家,却遇到了克隆车。司机先说找不到路,叫我给40块钱,对她大喊大叫,突然戴上帽子,在脸上喷辣椒水。幸运的是,他终于把车停了下来,但他的钱包被抢了,人们被赶下了车。然后司机开车走了。当事人表示,他们太害怕没有拍到司机的前面,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提醒晚上打车的朋友注意安全,发现可能是克隆出租车。
法律观点: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行抢劫公私财产的所有人和保管人,构成抢劫罪。抢劫行为包括打击或强迫受害人的身体,以消除受害人的抵抗,从而抢劫他人财产的行为,行为人实施暴力和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使受害人不知道如何抵抗或不能抵抗。由于抢劫不仅损害了人身安全,而且侵犯了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因此,抢劫罪属于我国刑法犯罪,14岁以上的自然人和刑事责任能力,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欺诈、抢劫罪,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窝藏赃物、抵制逮捕、毁灭罪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劫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砸抢,造成残疾、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破坏、抢劫公私财产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加重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
(二)抢劫公共交通工具;
(三)抢劫金融机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
(五)抢劫造成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
(七)持枪抢劫;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