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两个女人和一只狗围攻老人
据澎湃新闻报道,10月31日,一段襄汾两女子公园遛狗不牵绳围攻70岁老人的视频在微博上视频。视频显示,两名妇女和一只狗围攻一名老人,并将其击倒在地。31日上午,记者从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公安局确认了视频内容,并证实双方因狗发生冲突。后来,老人被送往医院。目前,警方正在调查和收集证据。襄汾县一位当地居民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在襄汾县滨河公园。两名妇女遛狗时没有牵绳子。这只狗咬了骑自行车的老人。老人用自行车挡了好几次。老人骂了狗。双方发生争吵,然后升级为肢体冲突。据报道,这位75岁的老人是襄汾县原环保局局长的女儿。后来,副局长来了,不问青红皂白地打了老人!目前,老人被送往医院就医,视频中的妇女被带走调查。新城派出所正在调查取证案件事实后,将依法处理。
小心养狗遛狗
在养狗和遛狗活动中,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①城市禁养犬外出扰民伤人;
②当狗进入户外时,它们没有戴狗链和笼子,而是由成年人领导。没有必要的安全和卫生保护措施人应携带粪便收集工具;
③狗进入机关、车站、码头、公交车、市场、公园、教学区、幼儿园、医院(宠物医院除外)、商场、酒店、电影院、酒店、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
④狗主人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狗受伤、吠叫、小便、离开私人门等原因,危害和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
如果发生涉及狂犬病的重大警察情况,特别警察也会派出。除街道检查、处置外,接到相关报警后,警方将按照株洲犬管理办法和《公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是否属于狗、是否非法饲养、投诉、冲突、纠纷等实际情况处理。市公安局综合管理支队负责人介绍,多次劝说无效,违反《公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采取强制容忍、处罚甚至杀戮措施。
如何处理流浪狗?
据市公安局介绍,110名警察或社区警察到达现场后,将联系动物保护协会收狗。对于狂犬病或疑似狂犬病,警方将被杀,遇到重大警察情况也可能派出特警。
饲养宠物的主人应当注意,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变或者让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公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处五千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狗不按规定捆绑狗链和头笼;在公共场所非法遛狗、妨碍或者拒绝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公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养犬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依法追究过失致人重伤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