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老师杖杀学生案开庭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16年5月28日上午,五莲县高泽镇西楼村8名接受辅导的儿童突然被李叶兰关门。受伤的孩子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2岁的儿子被擀面杖击中头部,被送往医院后死亡。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五莲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一份关于该事件的通知。通知称,李叶兰将委托他照顾村里的四个孩子用擀面杖受伤。受伤的孩子很快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其中一人死亡。该通知还称,李叶兰曾担任村小学代课教师,于2002年11月被解雇。据他的家人和村民说,他有精神病史。27日上午,该案在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凶手被认定为抑郁症
后来,五莲县公安局聘请有关人员对李叶兰进行刑事责任能力评估。根据评估意见通知,评估意见是李叶兰被诊断为复发性抑郁症,并伴有精神疾病症状,评估为有限的刑事责任能力。何召友和他的妻子向法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两人要求追究李叶兰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李叶兰的丈夫何乃生被列为共同被告,索赔死亡赔偿、精神安慰、葬礼费用超过89万元。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刑法规定有能力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主体。
我国刑法规定包括以下情况: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十四岁以下十八岁以下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十六岁以下不受刑事处罚的,责令父母、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
第十七条 75岁以上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无法识别或者控制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格照顾和医疗;必要时,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导师李叶兰被诊断为复发性抑郁症,并伴有精神疾病症状。被评为有限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