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骗钱骗色
中央广播网络新闻,被告小胡曾在广西武警服役,2013年退休后在珠海一家汽车维修厂工作。2015年11月的一天,小胡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认识了微微。为了赢得微微的青睐,小胡在当兵时发了一些照片,谎称自己现在是消防中队的武警,负责驾驶消防车。三天后,他们见面了。为了欺骗微微对其身份的信任,小胡穿上武警制服,并在消防中队附近的汤店预约了会议地点。晚饭后,小胡被送回单位,所以小胡要求在离消防中队50米的地方下车,然后步行离开。
20152011年11月底,小胡谎称要去广州参加培训。回来后,她为微微买了一辆奥迪车,让微微先去看车,并给微微打了销售顾问的电话,告诉她如果她喜欢车,她会联系顾问。培训结束后,他付了取车费。几天后,微微告诉小胡他在奥迪4S这家商店看中了30万的白色奥迪A4汽车。小胡训练回来后,打电话给微微,说他可以随时取车,但他的银行卡只有27万,我希望微微能提前支付3万元。微微同意,并通过移动银行将3万元汇入小胡提供的银行账户。小胡收到汇款后,将微手机号码列入黑名单。小胡找不到后,向公安机关报告。
20162月2日,在汽车维修厂负责人的陪同下,小胡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第二天,小胡的家人代他赔偿了微微,得到了微微的理解。
冒充军人招摇撞诈骗罪如何处罚?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刑法上的一种独立犯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军装、伪造军证等。任何16岁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
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在战争期间冒充军事欺诈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军事声誉等严重后果。
冒充军事欺诈涉及刑事犯罪,律师可以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律师越早干预案件,就越能更好地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尽快为嫌疑人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