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志愿篡改案宣判入狱
据腾讯报道,10月17日,单县法院公开审理了单县一中四名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的案件。因为嫉妒,本该坐在大学课堂上的单县一中毕业生陈坐在被告席上,因为他涉嫌篡改四名同学的高考志愿。
根据审判程序,检察官首先陈述了陈篡改了四名考生的高考志愿者,陈表示没有异议。被篡改的志愿者候选人田的阿姨田翠霞说,在审判期间,被告并没有对篡改志愿者事实做出太多的辩护,而是专注于悔改,努力宽大处理。
在审判结束时,陈读了一本他写的‘忏悔书’,这通常意味着承认他的错误,并希望给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田翠霞说,考生的父母不接受这本忏悔书,因为他们没有看到陈真的后悔,父母应该为孩子的错误道歉。
据齐鲁网报道,10月25日,菏泽单县高考志愿篡改案正式宣判:被告陈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被告对判决无意见,不上诉。
二、解读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1、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或传输数据和应用程序,或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
2、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删除、修改、增加、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使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