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长有380套房
据《北京新闻》报道,2014年,徐林宝和女婿龙跃武向多人借款数亿元,并将借款转入江西林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户。江西林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毛。10月20日,毛告诉《北京新闻》,她和徐林宝是夫妻。
举报人表示,徐林宝和林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龙跃武有着密切的资本往来。自2015年7月以来,债权人无法联系龙跃武,因此转向徐林宝追债,但被拒绝。因此,他们在网上报道了徐林宝的真实姓名。
举报人以徐林宝及其家人的名义提供了两份房地产信息表,并举报徐及其妻子毛、儿子、女儿共有185套房,已办理房地产证,另有200多套房,有购房合同。其中一份信息表显示,徐本人及其家人共登记了116处房产,总面积为116处7636.08平方米,大部分是店铺。
另外,举报人还提供了另一份房产信息表,除去与上述信息表重合的房产信息外,这份表格还列出了徐及其家人名下还有多套房产,总面积共2646.04平方米。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我不能解释它的来源是一种合法的行为。这里提到的财产是指行为人实际拥有的财产,包括住房、交通、存款等,名义上属于他人实质上是行为人的财产,应当属于行为人拥有的财产。这里的支出是指行为人已经支付的财产,包括给予他人的财产。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贿赂罪密切相关。许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未经核实的贪污贿赂罪。然而,作为一种独立的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有其自身的犯罪构成。首先,贪污贿赂罪的主体范围大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管理公共财产的人员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客观犯罪方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只要求行为人拥有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行为人无法解释,司法机关无法查明其来源。也就是说,行为人拥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不仅可能来自贪污贿赂,还可能来自走私、贩毒、盗窃、诈骗等行为,不影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和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金额超过30万元的,应当立案。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法定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国家工作人员解释来源,不能解释来源的,差额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应当追回。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律师可以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律师越早介入案件,就能更好地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尽快为嫌疑人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