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股票3.6万股民被骗
最近,住在深圳的方女士在一位村民的推荐下,开始进入嘎嘎金融网站的股票直播教室。不久,教室里的分析师开始向你推荐一家名为德丰国际的股票投资机构,声称该机构是一家在海外注册的上市公司,并在其中赚了很多钱。
方女士对股票知之甚少,经不起教室讲师和其他人的劝说。此外,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她下载了分析师提到的专业股票交易平台。注册账户后,方女士投资近5万元。
在方女士先后将12万元转入该账户后,她不仅没有赚钱,而且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损失了5万元。当她意识到自己被骗时,方女士迅速向当地警察局报案。和方女士一样,河南的金先生也遇到了同样的经历。去年,他买的几只股票被锁定了。渴望解决问题的金先生经常在股票集团中学习投资技能。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小组里的人拉进了股票直播教室。
为了吸引投资者被愚弄,骗子首先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一家所谓的强大的证券投资业务公司,声称该公司是一家海外上市公司,事实上,它只是一家空壳公司,没有中国证券交易的合法资格。
量刑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0000元、30000元至100000元、500000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大、大、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大多数不具体的人;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资金;
(三)以救灾募捐名义诈骗;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受害人自杀、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欺诈金额接近上述规定的巨额、特别巨额标准,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欺诈集团首要分子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