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侦破了一起特大毒品案件
新华社长春10月23日电(记者周立全)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近日侦破一起大规模种植、制造、运输、贩毒大麻案件,逮捕21名犯罪嫌疑人,收缴2120多公斤大麻。
经过三个月的调查,长春市农安县公安局侦破了一起特大毒品案件,逮捕了21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拘留14人,行政处罚7人,打掉了2个制毒窝点,没收了2120多公斤大麻,缴获了800多公斤制毒半成品,查获了大量制毒工具。同时,根除了4万株非法种植的大麻原植物,扣留了4辆涉案车辆,并没收了80多万元的毒品。
如何定罪贩毒
贩毒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非法购买毒品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公斤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
2、毒品集团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情节严重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
5、参加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销售鸦片 200克以上不满 1公斤、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 10克以上不满 50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鸦片销售不满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未经处理的多次贩卖毒品累计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