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前夫的女子勒死了自己的女儿
记者10月20日获悉,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贾小霞故意杀害亲生女儿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贾小霞无期徒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20042012年,被告平凉女士贾晓霞与前夫贾晓霞结婚。一年后,他们的女儿出生了,取名小薇(化名)。2012年11月,贾晓霞与贾晓霞经法院调解离婚,孩子小薇由前夫贾晓霞抚养。2015年7月,贾晓霞将孩子带到身边抚养。贾晓霞多次向贾晓霞提出,将孩子的户口迁到自己的名下是失败的。2016年1月13日,贾晓霞再次向贾晓霞转移了孩子的户口,贾晓霞仍然不同意。第二天10点左右,贾晓霞带小薇去找贾晓霞时,他们吵了起来,被贾晓霞殴打。贾晓霞怨恨不已,于是她用自杀的方式报复了贾晓霞的想法,于是她带着孩子去了两家药店,买了6瓶治疗癫痫的药,然后回到了旅馆。贾晓霞先后让孩子服用两瓶药片。大约半小时后,药物发作。孩子开始呕吐和抽搐。贾晓霞用随身围巾缠绕着孩子的脖子,用力拉动,直到孩子不再动弹。一年后,贾晓霞回到公路上接到报警。
法律对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除处罚。
在量刑过程中,应当打破不正当的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已遂的人应当偿还生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人不得被判处死刑。综合所有案件,正确评价犯罪的严重程度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对罪犯给予适当的处罚。
对此,法学家指导案例网中所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所发布的故意杀人罪典型案例对此有很直观的解释。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
(一)以金钱、奸淫、报复正义、毁灭罪证、嫁给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杀人;
(2)以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人,如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
(3)杀害与之日夜相处的亲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造成强烈的社会震动,影响不良杀人;
(4)杀人等严重后果,如多人死亡属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难以忍受的程度,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不义子女的行为;
(2)激情杀人,即没有故意杀人,但在受害者的刺激和嘲笑下失去理智,失控杀死他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受害者严重过错造成强烈情绪波动;二是精神刺激,失去理智,失去或削弱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第三,必须在愤怒的精神状态下现场实施。
(三)被委托杀人,即根据被害人的请求,自愿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水婴儿,即因无法抚养和照顾面部等不良主观动机而杀死自己的婴儿。(但是,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发现自己生的是女儿而溺水,其主观动机极其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的轻微情况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