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在798和颐酒店遭遇袭击,被男子强行拖拽
20162000年4月3日晚10时50分左右,来北京出差的微博上名为弯弯的女孩独自来到望京798前往房间。然而,在离开电梯后,这名陌生人被迫拖下来施暴。网友在微博上写道:当时我没有找到房卡,然后我走出电梯去过道找房卡。那人来问我你在哪个房间?我说为什么我不认识你,所以他开始强迫我离开。用力捏我的脖子和脸颊,以免让我呼救。起初,我想下楼逃跑。他拉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楼梯通道。幸运的是,我坐在地上不方便他拉,所以他延长了获救时间。
二、涉嫌介绍卖淫罪
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报道,涉案女子袭击事件的男子李某因涉嫌介绍卖淫被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北京朝阳法院于10月17日正式受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介绍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忍、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提供卖淫场所,或者与卖淫者牵线搭桥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情节严重的[3],一般有以下情况: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
(四)容留、介绍十四岁以下儿童卖淫;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