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进入网恋陷阱
20149月,住在临礼县的18岁女孩小玉来到郴州某学院,开始了美好的大学生活。一天,在QQ聊天时,一个陌生人和小玉是朋友。小玉以为是同学,就通过了验证。该男子自称张雨轩,河南人,郴州某学院学生。22岁时,他是孤儿,因病不得不辍学。简单的小玉同情张雨轩,很快就坠入爱河。
2014年底的一天,张雨轩邀请他的女朋友在河南焦作见面。小玉没怎么想。她立即从郴州买了一张火车票到河南。当小玉在焦作火车站看到张雨轩时,如果她当头喝酒,张雨轩竟然是一位邋遢的50岁叔叔。失望的小玉现在要回湖南了。张雨轩陪她买了第二天的回程票,说要送她找个地方休息一晚。在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张雨轩趁机跟进小玉的房间,不顾小玉的反抗,强行与小玉发生性关系。
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张雨轩多次威胁小玉裸照,与小玉发生关系,最后一次非法拘禁、殴打、虐待小玉5天。
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捕后,对其采取拘留、暴力威胁、强奸小玉的事实供认不讳。
如何量刑强奸罪
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受害人受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14岁以下儿童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
(五)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暴力犯罪,犯罪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律师可以在刑事案件的不同阶段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律师越早干预案件,就越能更好地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尽快为嫌疑人争取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