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店老板偷金子
据(北清网)报道,警方表示,巴南区木洞派出所10月10日接到报警电话,称该地区一家金店被盗80枚金、铂金戒指,价值约39万元。警方通过视频观察,从嫌疑人的着装判断,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盗窃,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过访问、调查和视频跟踪,警方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张,并于10月17日从重庆南岸的一家酒店逮捕了他。张承认了他偷金店的犯罪行为,所有被盗的赃物都被警方追回。他也是一家有三家商店的金店老板。最近,由于资金短缺,他对同龄人感到困惑。张和另一名嫌疑人刘一起制定了一个详细的计划,由张进入商店盗窃,刘在外面放风,成功后立即卖掉赃物,一半的赃物。
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如何处罚共同盗窃
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共犯根据共同意图实施共同犯罪行为,对共同盗窃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审理共同盗窃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被告:
⑴犯罪集团的主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进行处罚
⑵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金额处罚。
⑶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根据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范围,并依照本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