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肆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破坏、占用公私财产或者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两者在主观方面都有同样的故意,知道自己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故意在客观方面扰乱了社会秩序。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在于:
首先,犯罪的地点是不同的。寻衅滋事罪可能在任何地方,包括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购物中心、公园、电影院、展览、体育场馆或其他公共场所;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实施地点仅在商店、酒店、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购物中心、公园、电影院、展览、体育场馆或其他公共场所。
第二,犯罪的法和行为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方法或行为表现为吃拿卡、斗殴伤害、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等;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方法或者行为聚集在公共场所,破坏财产、堵塞交通、破坏公共设施、干扰执法工作等。
第三,犯罪人数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三人以上的群体和个人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主体也是自然人,但必须有三个以上的人。
第四,犯罪过程不同。
寻衅滋事罪的实施者可以是有预谋、有准备的实施者,也可以是临时起步的犯罪行为。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实施是有组织、有共同意义的扰乱公共场所的行为。
第五,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刑事处罚结果不同。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行为人将受到刑事处罚。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只询问主要人员,只有发起人、联系人和积极实施行为的人才可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