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上了陌生人的车 男人嫉妒,故意撞车
今年5月23日19时45分左右,钟看到女友杨乘坐一辆陌生男子驾驶的江淮汽车,怀疑男女关系不正当。因此,当钟驾驶汽车经过蓬江区迎宾大道西番寻味餐厅前段时,他多次撞上该男子驾驶的汽车,造成许多汽车损坏。后来,钟发现杨的车只是一辆滴滴专车。经价格鉴定,江淮汽车损坏价格为22420元。
故意破坏他人财产可以犯罪
故意破坏财产罪,是指故意破坏或者破坏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破坏财产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些实际原因造成的。犯罪人可能是出于对财产所有人的报复、嫉妒或其他类似的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破坏财产损失财产是其犯罪目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故意破坏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故意破坏他人财产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对犯罪分子.并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钟的行为构成了故意破坏财产罪,鉴于其犯罪后自动自首,如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本案有原因,被告可以积极赔偿被害人区的车辆损失费和杨的其他损失,共89481元,被对方理解,并主动提前支付罚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故意破坏被告钟罚款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