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法库殡仪馆女尸被侮辱
20169月28日上午5点左右,家人赶到殡仪馆,小李告诉记者,情人去世后,虽然家人很难过,但也想让她体面地走。
考虑到小英还年轻,她没有给她穿寿衣,而是买了一件新时尚,盖上一床新的紫色被子。根据习俗,她的手和脚上也绑着红绳。
但是早上小英的家人赶到的时候,隔着玻璃罩却发现,小英身上的被子滚到了身下,手上和脚上的红绳也都断开了,在长外套遮盖下的裤子也被退到了膝盖的位置,家人吓坏了……
然后我找到了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没有问这件事,问家人,如果没有怀疑,火化了。
家属不同意,然后与殡仪馆协调,决定报警。
随后,小李和他的家人从殡仪馆调来监控。从9月24日到9月28日,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些线索。最让他们怀疑的是9月26日晚上6:30,一名男子的下落。
小李说,当时男子从停尸房后门进来,然后进入9号停尸房,出来后进入8号停尸房,也就是小英停尸房。
在进入小英停尸房16分钟后,他才鬼鬼祟祟地走了出来。
小力通知警方线索。
小李告诉记者:警方蹲在停尸房里好几天才抓住嫌疑人,嫌疑人承认他以前也做过类似的事情。
小李说,他在警方得到的消息是,这名22岁的男子住在法库县以下的一个农村,他住在法库县。
1019月19日,记者致电法库警方。答案确实发生在这样的案件中,目前正在调查中,但可以确认的是,嫌疑人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
盗窃、侮辱尸体罪
这意味着秘密窃取尸体,并将其置于其实际控制之下。侮辱尸体罪是指通过暴露、猥亵、破坏、绘画、践踏等方式破坏尸体尊严或者伤害相关人员感情的行为。犯罪的直接对象是社会时尚。主体是16岁以上的自然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故意侵犯他人的尸体。行为人的动机可能多种多样,但不影响犯罪的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本人生前意愿摘除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近亲属意愿摘除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