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商场子在商场偷手机
今年9月30日13时许,受害者王某向警方报案,称他在商场被偷了一个金苹果6s手机。海淀派出所警方转移了犯罪现场监控,发现当天12点左右,三名孕妇和同一名5岁左右的男孩一起进入商店。三名孕妇假装在商店里选择物品来分散店员的注意力,男孩抓住机会偷走了主人放在柜台上的手机。
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个以购物为掩护,利用未成年儿童盗窃的职业犯罪团伙。该团伙分工明确,犯罪技巧熟练。警方发现,嫌疑人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当警方查阅监控并追赶到地铁西单站时,嫌疑人的踪迹消失了。
调查工作暂时陷入僵局。警方民警梳理了近期全区盗窃案,发现今年7月至9月,海淀马连洼等多家繁华商场发生了多起犯罪手法相似的案件。警方通过获取大量图像资料,比较多起案件嫌疑人的身材,发现了5岁男孩的下落。每次犯罪嫌疑人都换衣服,每次小男孩和大人一起换衣服。此外,在一些情况下,还有其他儿童犯罪。
盗窃的处罚标准
盗窃大量公私财产或者多次盗窃、家庭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8)》的修订)。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500元至2000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来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抵扣税款的发票,起点为25份。此外,根据《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也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处以1000元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依法处以罚金,但没有盗窃金额或者不能计算盗窃金额的,处以1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下同)[
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所谓严重情节,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5000元至2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来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扣税的发票,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主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3)犯罪危害严重;(4)累犯;(5)导致受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严重影响生产资料;(8)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l资金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也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