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大连破获大成品油走私案
中国新闻,大连海关19日披露,在海关总署的统一指挥下,大连海关、青岛海关、辽宁海关联合缉私行动,打击大型走私成品油犯罪网络,抓获29人,现场扣留2000吨油轮和20多辆油轮,初步评估价值6000多万元。
现在初步发现,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走私团伙与海外供应商勾结,利用自己的油船从母(油)船上驳船柴油,然后运往大连旅顺非设立私人码头,绕过走私入境,最终在中国销售牟利。据统计,自2016年7月以来,该团伙涉嫌走私进口成品油1万多吨,案件价值6000多万元,涉税2000多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挖掘和扩大线路。
大连海关表示,此案是大连海关、辽宁省海警总队联合经营、海陆联动破获的另一起重大案件。这一联合行动严厉打击了走私犯罪分子的傲慢。这是辽宁省近年来查获公海走私成品油价值、涉税金额最大、单船走私成品油最多的案件。
走私构成犯罪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督,以各种方式运输违禁品进出口或者逃避关税的行为。
依照刑法修正案第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处罚后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逃税罚款。
(2)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逃避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3)走私货物、货物逃避应纳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法邦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