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的女朋友撞到了母亲的公款
华能长春热电厂女领导徐与儿子外出,由儿子女友张驾驶。出乎意料的是,她在大学校园里伤害了行人。后来,徐利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便利,为虚假发票报销,贪污单位资金超过25万元,为张支付交通事故赔偿。《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法院最终以贪污罪判处徐两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5万元。
贪污受贿罪的量刑
贪污贿赂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挪用公款作为个人资产或者损害公共资产增加个人资产;贿赂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财产。
根据《刑法分则》第八章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7)》的规定,贪污贿赂共有13项具体指控。这13种犯罪可分为两类:
贪污犯罪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没收财产罪。
贿赂犯罪
贿赂、单位贿赂、利用影响力贿赂、贿赂、贿赂、介绍贿赂、贿赂。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盗窃、法律判决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为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以贪污理论非法占有国有财产。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与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按照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1)个人贪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金额超过5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金额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金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犯罪后悔改、积极返还赃物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由其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4)个人贪污金额小于5000元,情节严重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未处理多次腐败的,按累计腐败金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