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因家庭暴力被选中
据《安徽商业日报》报道,今年3月2日中午,在政府区的一个社区,张娟全身都是血,逃离了她的住所,立即报了警。在房间里,她的母亲也被丈夫用羊角锤暴力,此时张的母亲脸模糊,生命悬在前线。由于张娟的及时帮助,两人最终获救,但都因重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根据医院的诊断,两人的伤势可以说是可怕的。张娟头部有多个刀口,多个手和脚筋被切断。张的母亲受伤更严重,只有头部有十几个刀口,胸部肋骨骨折,颅骨骨折。周被捕后,警方最初确定了故意伤害罪,但在审查了整个案件后,他的指控变成了两个,张的母亲想死,然后故意杀人对张娟,故意伤害移送检察。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罪,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被杀,无论在故意犯罪准备、未遂、暂停等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调查。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达到一定程度,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造成严重伤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或者以特殊残忍手段造成严重伤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健康权利,所谓的身体权利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的人格权利。应当指出的是,侵犯他人的身体权利,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我伤害行为违反有关刑法规范以损害社会利益时,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