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野生红豆杉被盗伐
据北青网报道,本月18日,网友@云南直播在微博上发帖称,据村民报道,位于丽江老君山大坪子区,近1000棵野生红豆杉被盗,树龄从100年到1000年不等。其中,最长的一棵树直径达到1.6米。由于红豆杉生长缓慢,再生能力差,世界自然分布很少。1994年被中国指定为一级珍稀濒危植物,1996年被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列为世界濒危物种。
二、非法采伐、破坏国家重点植物保护罪
1、非法采伐、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非法采伐、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
2、犯罪的对象是国家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森林区域、分布、森林种植、森林树种规划、森林采伐等林业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以森林法为代表,包括其他国家的森林保护法规和地方森林保护法规。
3、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定,非法采伐、破坏国家重点植物保护。
5、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该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6、本罪只能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7、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森林法规定,非法采伐、破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产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罪的,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单位的罚款和直接责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