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许多难民营儿童被剥削
据《卫报》周三报道,联合国调查人员花了6个月的时间访问了法国北部的许多难民营企业,与没有监护人的孩子交流,询问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经历,并最终写了一份报告。
本报告的细节将于本周晚些时候公布。据英国媒体报道,该报告描述了法国难民营儿童暴力侵权的恐慌画面。
报告显示,在加来和敦刻尔克的难民营中,儿童难民已经成为暴力犯罪的受害者。一些孩子告诉调查人员,人贩子声称可以帮助他们去英国进行性侵犯。此外,他们还被迫为人贩子工作,甚至帮助他们开展犯罪活动。
早在今年3月,位于加来地区的丛林难民营就曝光了多名少年被强奸的消息。
一位医学志愿者告诉《独立报》,在过去的六个月里,7名强奸受害者被接受了治疗。这些青少年在14岁到16岁之间,他们的身体受伤与强奸创伤相一致。其中4人需要手术,只有1人住院。许多受害者感到羞耻,拒绝接受治疗。
一位志愿者说:这些青少年离开了家乡。他们的父母认为他们到达欧洲后可以过上安全更好的生活,远离暴力。事实上,他们在14岁时就被强奸了难民营企业。这种事情在欧洲更难接受。
保护幼女权利
为了保护幼儿的性权利,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了嫖娼幼儿罪的有针对性规定。然而,考虑到近年来这一违法犯罪的一些新情况,执法环节存在一些问题,2012年3月,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燕认为,设立嫖娼幼儿罪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呼吁废除嫖娼幼儿罪。继2010年和2013年全国人大会议之后,孙晓梅在2014年两会期间第三次建议取消嫖娼幼儿罪。
20152008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9)》,删除了嫖娼幼女罪。
因此,刑法修正案(9)公布后,强奸不满14岁的女性,从重处罚。根据司法解释,强奸女性是指与14岁以下的女性发生性行为,包括三个特点:一是受害女性的年龄必须小于14岁;第二,无论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都不要问女性是否同意,只要与女性发生性行为,就构成犯罪;第三,只要双方接触生殖器,就被视为强奸。此外,知道(知道或应该知道)受害者是一个年轻女孩是一个默示犯罪的必要条件。然后在实践中,行为人知道受害者是年轻女孩,行为真的不知道受害者是年轻女孩,行为人采取强制手段,不采取强制手段,根据现行刑法和司法解释,如何处理这些情况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对于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与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受害者是否知道为儿童,都以强奸罪处罚。
其次,对于未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性手段(即同意)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人只能知道对方是儿童,构成强奸罪。如果行为人对未知进行无罪辩护,则证明要求极其严格:第一,受害人的身体发育、言行、衣着确实接近成人;第二,必须有证据或合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可能知道受害人是儿童;第三,行为人足够谨慎,仍然误解受害人的年龄。
再次,对于不满12周岁的幼女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不管幼女同意与否,不论行为人主观认识如何,都认定为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以强奸罪论处。
第三,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人偶尔与幼儿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无严重后果的,不视为犯罪。
由此可见,我国刑法绝对保护幼女权利的起点是12岁,而不是媒体普遍报道的14岁。
刑法保护幼儿的性权利,侵犯幼儿的性权利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建议您向公安机关和专业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