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被父母唠叨,愤怒地剪生殖器 原来有精神问题
据报道,这名男子通常喜欢抽烟,因为他没有工作,所以他依靠父母给钱。事件发生当天上午9点,男子再次向父母要钱买烟,结果被父母唠叨了几句话,愤怒,实际上拿出剪刀减少生殖器,父母立即送往医院,两次转子受伤时间过长,导致生殖器细胞坏死,最终没有生命危险。这名男子除了被父母唠叨外,还可能与他的精神状态和长期自闭症有关。
精神病人的责任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1)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不能识别或者控制其行为,经法定程序确定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格照顾和治疗;必要时,政府强制治疗。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是否有识别或控制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是否具有识别或控制能力,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或主观判断确定,但必须通过法律鉴定程序确认;第三,对于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是放任,而是责令其家属或监护人严格照顾和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治疗。
(2)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能力识别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其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精神病人的一部分。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相比,这些人并没有完全失去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不能像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然而,作为一名精神病人,这些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已经减弱了。因此,我国刑法规定,这些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不能识别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是由其监护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